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第 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第 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一巷9号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厂房为租赁,总建筑面积6348平方米,新购置磨片机、装片机、键合机、塑封系统、自动切筋及成型系统、x-ray透  视仪等设备共200台(套),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封装8.88亿颗集成电路的能力。本项目X光透  视仪产生的辐射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需另行进行辐射评价影响分析。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经理

联系电话:151636599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潍坊同舟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15621739909

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装片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塑封产生的有机废气、打码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潍坊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浞河。

3、固废:废包装材料、废塑料以及废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UV废灯管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待项目运营后签订危废合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4、噪声:项目所产生的噪音,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车间采取实体隔音等。

采取以上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昼、夜噪声值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报告认为,在认真落实运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项目排污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即:2020年3月20日~2020年4月2日。

                                                       

 

 

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提取码:fw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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