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弥水春风(西区)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 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  规划为住宅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 全利用,按照国  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潍坊鑫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恒信·弥水春风(西区)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临朐县东城街道骈邑路交南环路西北侧,规划滨河东路以东,黄山路以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29′8.72″,东经118°32′27.55″。

3、建设单位: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编制单位:潍坊鑫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公示内容: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6、委托单位: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委托单位联系人:王经理13864627112

8、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9、报告编制单位:潍坊鑫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编制联系人:程工15621739909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受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潍坊鑫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派专  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制定了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7日分别进行了现场采样,经实验分析并取得检测数据后,我单位根据检测数据,按照国  家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恒信·弥水春风(西区)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我单位通过第  一阶段的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认为该地块及其周边存在潜在污染源,因此须开展第 二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对地块内的土壤进行针对性的布点采样检测。根据地块内和周边企业的原料、产品、生产工艺和排放污染物分析,确定本项目的土壤检测因子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的 45 项因子和特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氯乙烯、镍、六价铬和石油烃(C10-C40)。

现场采样人员根据监测方案对地块内三个点位(1#、2#和3#)均进行了建井,各监测点位实际钻探深度15米内均未见地下水,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 1部分 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 102.1-2020)中6.2.3.3节,若调查至风化层或地下15米仍无地下水的,可不监测地下水。因此本次调查未采集地下水。

我单位采样和检测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样品进行采集和检测,经过对地块内 6 个监测点位和地块外 1 个对照点位共28个样品进行检测分析,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表 1 中第  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本地块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及弥河侧向补给,为分析弥河对本地块的影响,在弥河取水样检测水质。经监测,地表水检测指标中除总氮外,其余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的要求;重金属砷浓度值为0.00115mg/L,重金属铜浓度值为0.00115mg/L,其余重金属和石油类均未检出,对本地块地下水影响不大。

综合所述,恒信·弥水春风(西区)一期项目地块符合第  一类用地的规划使用要求。确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第 二阶段初步取样调查后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 

 

 

 

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

提取码:da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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