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港华西环路天燃气门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 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  规划为供应设施用地(U1),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 全利用,按照国  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潍坊汇霖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潍坊港华西环路天燃气门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潍坊市潍城区潍胶路与西外环交叉口西南角(潍胶路以南、潍蒋路以东),地块 中  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37′45.342″,东经119°01′13.608″。

3、建设单位: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4、编制单位:潍坊汇霖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5、公示内容: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6、委托单位: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7、委托单位联系人:王主任13869698665

8、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9、报告编制单位:潍坊汇霖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编制联系人:周工15621739909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受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潍坊汇霖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承担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派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制定了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青岛康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02日、2021年06月07日分别进行了现场采样,经实验分析并取得检测数据后,我单位根据检测数据,按照国  家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潍坊港华西环路天燃气门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调查及监测分析,潍坊港华西环路天燃气门站地块符合第 二类用地的规划使用要求,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第 二阶段初步取样调查后结束,无需进行第 二阶段详细采样分析及后续风险评估工作。

我单位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认为该地块及其周边存在潜在污染源,因此须开展第 二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对地块内的土壤进行针对性的布点采样检测。根据地块内和周边企业的原料、产品、生产工艺和排放污染物分析,确定本项目的土壤检测因子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的 45 项因子和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

我单位采样和检测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样品进行采集和检测,经过对地块内3个监测点位和地块外1个对照点位共16个样品进行检测分析,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表1中第 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本地块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检出指标为色、嗅和味、浑浊度(NTU)、肉眼可见物、pH值(无量纲)、总硬度(以CaCO 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硫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碘化物、铁、锰、铜、钠、铝、砷、铅,其余污染物均未检出。根据上表可知,地块内下游地下水数据指标与上游对照点数据指标相比差别不大。除W3#点位的总硬度,地下水检测检出的污染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的要求。W3#点位总硬度超标率28%,可能为原生地质条件决定,与人类活动无关。

本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严格按照国  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经过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 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综上所述,潍坊港华西环路天燃气门站地块符合第 二类用地的规划使用要求。确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第 二阶段初步取样调查后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 

 

 

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

 提取码:bl6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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